1月28日下午,新华联公告称,为符合奥运广场一期项目研发建设,公司有限公司子公司三亚优居向海南银行三亚分行贷款4亿元,贷款期限为5年。公司为此次融资取得连带责任保证,确保期间多为合同项目,债务从期限到期日起2年。三亚优居以其名义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设工程为本次融资获得抵押贷款。
同时,为了严格控制贷款风险,海南奥林匹克俱乐部(所有者三亚优居22.38%的所有权)、奥林匹克股(所有者三亚优居25.88%的所有权)就此次新华联为三亚优居融资获得贷款事项与新华联签订了反证合同,分别向新华联抵押所有者三亚优居所有权。本次贷款获得后,新华联和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外贷款总馀额为163.33亿元,占新华联最近审查的净资产的2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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